索引号
640425025/2024-0000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8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兑付公示

为有效贯彻国家扩大内需总体要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见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消费持续提质增效,经企业申请,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兑付2023年及以前年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详细奖补资金及标准见附件):

1.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奖补资金:

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彭政规发〔20181号)对当年固投超过500万元的新建项目,给予投资额5%最高500万元奖励,分三年按照5:3:2比例兑现。本次兑现宁夏金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年20%补贴资金共计20.77万元。

2.2021年度新增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奖补资金:

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彭政规发〔20181号),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分别给予60万、40万元奖励,分三年按照5:3:2比例兑现。本次兑现宁夏马云商贸有限公司、宁夏德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家限上企业和宁夏佳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佳利源薯业有限公司)1家规上工业企业,第三年20%补贴资金每家8万元,共计24万元。

3.兑现2022年度新增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奖补资金:

根据《彭阳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守底线政策措施》(彭党办发〔202251号),《彭阳县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彭党办发〔202218号),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其中区市各奖励10万元,县财政在此基础上一次性再奖励20万元,对上限入库的三产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彭阳县2022年支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2252号),对年内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补等文件精神,对2022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2023年已兑现部分资金,本次兑现1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彭阳县通盛达工贸有限公司10万元;兑现彭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壹群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彭阳县尚智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彭阳县天之宇工贸有限公司、彭阳县客又多商贸有限公司、彭阳县九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彭阳县周世虎手抓餐饮有限公司、彭阳县梦亦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限上企业每家2.75万元共计22万元,以上9家企业共计32万元。

4.兑现2023年新增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奖补资金:

根据《彭阳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彭党发〔202319号),围绕五特四新四优产业,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区市奖补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本次兑现2023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宁夏恒信创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及4家限上商贸企业宁夏马彦录建材批发有限公司、宁夏彭阳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彭阳县红六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彭阳县煤海餐厅,5家企业每家奖补资金20万元,共计100万元。

5.2023年度限额以上企业增速超过20%奖补资金:

根据《彭阳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彭党发〔202319号),对当年工业产值增长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主营业务同比增长20%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本次兑现2023年限上企业营业额增速超过20%7家企业,宁夏马云商贸有限公司、宁夏壹群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彭阳县尚智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彭阳县客又多商贸有限公司、彭阳县九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彭阳县周世虎手抓餐饮有限公司、彭阳县梦亦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每家10万元奖补资金,共计70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4528——66日。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对象及兑付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电话:0954-7011786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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