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2/2024-00010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1-25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冯庄乡、孟塬乡乡镇商贸中心)验收结果及拟补贴资金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固原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方案》及《彭阳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我县实施的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冯庄乡、孟塬乡乡镇商贸中心已完成建设,并按照验收程序完成县级初验、市级终验,根据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终验结果,项目验收合格,最终核定彭阳县冯庄乡乡镇商贸中心项目符合补贴范围投资274.301万元,按照40%给予补贴,核定补贴资金109.72万元;彭阳县孟塬乡乡镇商贸中心项目符合补贴范围投资297.91万元,按照40%给予补贴,核定补贴资金119.1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拟补贴资金见附件。现对验收结果及拟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125202424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建设、验收、核定投资及拨付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2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