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2/2023-00043
文号
彭政函〔2023〕23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3-27
有效性
有效

彭政函〔2023〕23号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洼矿区至鸦儿沟等29条农村道路项目用地的批复

彭政函〔2023〕23号

县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你局呈报关于申请彭阳县王洼矿区至鸦儿沟等28条农村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彭交发〔202327《关于申请彭阳县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农村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彭水发202331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交通运输局修建王洼矿区至鸦儿沟等28119.555公里农村道路(用地面积121.3693公顷)、县水务局修建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1条农村道路2.529公里(用地面积1.4147公顷)。在修建中所有道路路基宽度不得超过8米。土地所有权为集体土地,按农用地管理。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用途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快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并严格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占用耕地部分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同时应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用地监管,严格把握用地范围,不得擅自或变相将农村道路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农村道路用地范围和规模。

:王洼矿区至鸦儿沟29条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汇总表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33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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