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1-00465
文号
彭政办发〔2021〕73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25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政办发〔2021〕73号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122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发〔2021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固原市《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采取有力改革举措,着力推进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按照《彭阳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对纳入清单的74项(落实中央层面事项清单67项、落实自治区层面事项清单7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县司法局、市监局、审批局负责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各有关部门要于20211029日前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

(二)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1. 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县范围内将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件不得将已取消的许可证件作为其他审批和服务的前提条件不得将企业取得或曾经取得这些许可证件作为政府采购的必要条件或评分事项。

责任单位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

2. 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县范围内将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改为备案。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各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备案制度依法明确并公布企业进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

3. 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县范围内将1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各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完整、准确、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负责制定完善我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范。

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

4. 优化审批服务。在全县范围内对4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按清单要求办理,要逐项明确优化审批服务的具体措施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对压减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和时限的要巩固深化 “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提升群众满意度行动成果采取并联审批、联合评审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许可证件设定了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原则上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以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对有数量限制的要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对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及时做好承接落实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同时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责任单位宣传部、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民局、生态环境分局、烟草局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1. 深入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把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纳入 “多证合一改革范畴。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要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并将需申请许可的企业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有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2. 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布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和样式推进存量证照批量入库、增量证照实时入库、专业系统证照对接入库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实现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互认互信。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 明确监管责任。要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细化监管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动从 “严进宽管向 宽进严管转变。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夯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审批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审管衔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和监管真空。对没有专门执法力量的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可通过委托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会同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2. 健全监管规则。按照全国统一的监管规则,对直接取消审批的各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3. 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 “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要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要通过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强协同配合实施联合惩戒依法禁止其进入市场或提高进入成本为守信者提供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深入推进 “互联网+监管强化监管数据共享与应用不断提高风险预判和风险处置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法治保障、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紧盯重点环节完善配套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主动对接自治区级主管部门,理清本行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区、市、县三级主管部门对应关系,梳理本行业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强化跟踪问效。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要加强督查调研和跟踪监测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复制推广成功经验。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评价机制 “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内容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以考促改、以评促优。要强化协同联动建立任务台账组建工作专班挂图作战、合力攻坚。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1.彭阳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21年版)

      2. 彭阳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自治区层面设定,2021年版)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5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彭阳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 活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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