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19-00188
文号
彭党办发〔2019〕11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2-02
有效性
有效

2020年彭阳县农业产业脱贫富民实施方案

彭党办发〔2019〕11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善“特惠+普惠”政策支持体系,构建“1+3+X”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农业产业“特惠”政策

(一)草畜产业。2016年以来首次享受产业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存栏1头基础母牛奖补1500元;已享受过产业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原养殖数量基础上每增加1头基础母牛奖补1000元。

(二)特色种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存栏6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每头奖补300元;种植荞麦、糜子、莜麦、谷子、豆类、胡麻,每亩奖补80元。

以上项目,2016年以来首次享受产业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总奖补资金不得超过1万元;享受过产业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总奖补资金不得超过6000元。

二、完善农业产业“普惠”政策

(一)草畜产业。

1.“见犊补母”。肉牛“见犊补母”,每头奖补500元。

2.生态鸡。统一采购发放21日龄朝那鸡、月子鸡鸡苗80万只,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只奖补6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只奖补4元,但同一农户最高奖补5000只。安排朝那鸡种鸡保护饲料采购费80万元。

3.青贮玉米、甜高粱。统一采购发放屯玉168等青贮玉米种子12万亩、甜高粱种子2万亩,经营主体每亩自筹30元,其余政府奖补。

4.青饲料收获机。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5.青贮池。新建50立方米以上地上式混凝土结构青贮池,每立方米奖补40元。

6.饲草调制。青贮50立方米(1立方米=0.75吨)以上饲草,每立方米奖补45元(折合每吨60元),但除饲草配送中心外,同一经营主体最高奖补3000元。

7.青贮剂。免费发放青贮剂200公斤。

8.养殖圈棚。在用好原有暖棚的基础上,新建200平方米以上新型双面养殖暖棚,并存栏相应规模的畜禽,每平方米奖补100元。

9.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5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新建集粪场每平方米、沉淀池每立方米分别奖补80元,猪、羊、鸡按照牛的标准进行折算,但同一经营主体最高奖补8000元。有机肥厂利用本地畜禽粪污资源,生产有机肥3000吨以上,其当年采购的有机肥生产加工设备,按采购价格的30%进行奖补,但同一经营主体最高奖补200万元。

10.牛羊肉加工。龙头企业在我县屠宰加工我县肉牛、肉羊,每头(只)分别奖补300元、30元。

11.动物防疫。为全县12个乡镇兽医服务中心配套冰箱12台、冰柜12台,冷藏包100个;每个乡镇安排动物防疫经费5万元。

(二)中药材产业。

12.规范种植。当年移栽的黄芪、黄芩、党参,农户3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连片300亩以上,且带动周边农户订单种植300亩以上,亩保苗5万株以上,每亩奖补400元;其它同一品种在同一乡镇累计种植300亩以上,并达到相应的密度,每亩奖补80元。

13.种苗繁育。当年的黄芪、黄芩覆膜育苗和党参平畦育苗,农户5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连片100亩以上,亩出苗15万株以上,每亩奖补500元;黄芪、黄芩等秋季机械穴播育苗,农户5亩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连片100亩以上,亩出苗15万株以上,每亩奖补300元。

14.林下中药材。发展林下中药材3万亩,每亩成本控制在100元以内。

15.生产加工机械。中药材生产加工机械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未进入国家(自治区)补贴目录的补贴30%。

16.初加工设施。经审批,新型经营主体新建贮藏、分拣、加工车间的,每平方米奖补100元。

(三)蔬菜产业。

17.新型大棚建设。在用好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农户新建标准化新型钢架结构塑料大棚200栋,每平方米奖补18元。

18.辣苗供应方式变革。塑料大棚辣椒种苗不再统繁统供。种植1亩大棚辣椒奖补300元。

19.露地辣椒开发。按照标准化要求,农户连片种植2亩以上露地辣椒,每亩奖补500元。

(四)旱作农业。

20.农用地膜。采购发放农用地膜20万亩,每亩政府奖补40元,其余农户自筹。

21.小杂粮。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荞麦、糜子、莜麦、谷子、豆类或胡麻,每亩奖补80元。

(五)绿色发展。

22.残膜回收。安排残膜回收费用450万元。

三、打造产业融合发展载体

(一)蔬菜园区创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新型经营主体连片创建100亩以上露地辣椒园区,每亩奖补500元;当年采购的辣椒烘干加工设备,奖补采购成本的30%。

(二)规模养殖场培育。按照“先审批,后建设”的办法,新建10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在享受其它政策的基础上,存栏1头同一品种肉牛奖补1000元。

(三)草业园区创建。集中连片新建1000亩以上紫花苜蓿种植基地,每亩奖补600元。

四、推进农业创新发展

(一)青贮饲草配送推广。饲草配送中心向从事肉牛养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配送饲草,每吨奖补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元,但同一农户最高奖补10吨。

(二)全价饲料示范推广。加快构建“彭阳肉牛”饲草料调制技术体系,县内企业在县内生产推广1吨全价饲料奖补500元,但同一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

(三)优新养殖技术示范。按照“主体申报、部门审批”的办法,开展1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户垫料试验10家,每头牛奖补垫料采购费300元;开展100只以上肉羊养殖场户架上养羊示范10家,每只羊奖补架子建设费40元,但同一经营主体,每个试验最高奖补4500元。

(四)“一棵草”试验示范。在长城塬、孟塬和古城建立“一棵草”品比试验示范1500亩,其中牧草品比试验50个,每个品种奖补800元;紫花苜蓿示范1000亩,每亩奖补1000元;青贮玉米示范500亩,每亩奖补200元。

(五)林下中药材试验示范。开展林下中药材适应性品种引种试验100亩,每亩奖补500元。

(六)露地蔬菜品比试验示范。开展露地蔬菜品比试验示范50个品种,补贴试验、化验等费用10万元。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稳定产业扶贫信贷。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有发展能力、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5万元以下、无担保、无抵押、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小额信用扶贫贷款扶持;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

(二)扩大贷款贴息范围。用于农业特色产业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贷款,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60%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涉农企业贷款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25%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农业经营主体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创新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农业保险规范提升行动,研究制定《彭阳县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规范农业保险品种、费率及保费补贴,设立彭阳县农业灾害鉴定委员会,推进农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完善保险流程,优化理赔服务,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量推进。

六、加快农产品市场开拓

(一)“彭字号”肉牛公用品牌培育。聘请知名科研院校,对“彭字号”肉牛公用品牌进行系统策划,明确市场定位,确定主打品种,制定技术规范,推行标准化养殖,所需费用全额补贴。

(二)“彭阳辣椒”公用品牌培育。由县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组织,制作“彭阳辣椒”包装箱10万个,每个奖补2元。

(三)“彭字号”中药材公用品牌培育。由县中药材产业协会统一制作“彭阳中药材”包装盒10万个,每个奖补2元。   

(四)“彭字号”农产品推介。安排中国农民丰收节暨“彭字号”农产品推介会议经费50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奖补范围。农业产业“特惠”政策只能由仍在国家扶贫系统的、未移民(县内生态移民除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有;农业产业“普惠”政策和其它政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招商引资企业均可享有,但县内劳务移民、生态移民不得在原住址享有养殖类项目;县外劳务移民,无论户口是否迁转均不得享有任何项目,但中央和区市另有规定的除外;明确为农户享有的只能由农户享有。

(二)明确建设期限。为提升项目绩效,夏收作物必须于6月1日前完成乡村两级验收,7月1日前完成县级验收;秋收作物和养殖暖棚、农机等不受季节影响的项目必须于7月20日前完成乡村两级验收,8月2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青贮池、青贮草必须于10月30日前完成乡村两级验收,11月10日前完成县级验收;“见犊补母”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分期分批年底完成验收。乡村验收终止之日未完成的项目,不再验收和兑现。

(三)明确质量要求。同一经营主体奖补资金超过50万元的,必须实行项目申报制,项目方案要明确扶贫方式、脱贫成效,要建立“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要对项目的脱贫成效和帮扶效果进行验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强化项目管理,做到项目审批到位、管理到位、绩效到位;要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等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简化养殖暖棚等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环评审批手续;要明晰工作责任,做好责任追究等工作。



                                      中共彭阳县委办公室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图文解读:

关于对《2020年彭阳县农业产业脱贫富民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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