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4/2019-00009
文号
彭安置办发〔2019〕1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0-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兰荣升等12名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

彭安置办发〔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中共彭阳县委员会、彭阳县人民政府、彭阳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彭党发〔201332号)精神,县人民政府9月28日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兰荣升等12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服役12年以上转业士官给予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业士官兰荣升安置到县委统战部工作;杜孟宏、海涛、陈栓堂、张荣琛4转业士官安置到县公安局工作;转业士官张军安置到县发展改革局工作;转业士官袁伟栋安置到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转业士官施效利安置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工作;张伟、薛志文2名转业士官安置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转业士官杨金顺安置到县信访局工作;转业士官杨峰安安置到任山河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作。以上人员必须于发文之日到所安置单位报到上班。根据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工资从2019101日起计发。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工资标准并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财政局按时足额进行核拨。

二、各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转业士官待遇落实,同安置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统一由县人社局参照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同类工作人员核定工资标准基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执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转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制度。民族团结奖、政府效能奖、取暖费、房补由县财政局参照所在单位正式在编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拨付;安置转业士官参照所在单位事业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财务独立的事业单位无年终一次性奖金)。未休年休假补贴参照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同类工作人员政策执行。

三、安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时间,按时到安置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工作,政府不再进行任何形式安置。


              彭阳县退伍军人安置  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阳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

图解《关于对兰荣升等12名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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