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3-00029
文号
彭政办发〔2023〕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3-08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政办发〔2023〕9号

各乡镇、部门(单位)

现将《彭阳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8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232号)和固原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固政发202245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创新优化政务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3年底前,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修订完善全县四级四同事项;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免证办;全县“163”政务服务平台覆盖更广,功能更加完备,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

(二)2024年底前,全县政务服务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体系全面建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全县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

(三)2025年底前,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县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形成常态化机制,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清  单,明确我县应承接的事项,编制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经县政府审核发布。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编制发布,2023年底前完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再造流程,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各要素统一。(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全面提升“163”政务服务模式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配合固原市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和制修订计划。(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 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按照宁夏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咨询、代帮办等服务,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严格落实审管联动机制。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联动机制,明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信息互通互认、同步共享。编制发布全县审管联动事项目录清单,构建审管联动工作模式和标准体系,提升审管联动效能。(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整治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加大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引导中介机构入驻网上超市,着力构建全流程一体化闭环监管体系。(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原则上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5. 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设置一次办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联审联批窗口,为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6. 规范窗口业务办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推进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加大政务服务窗口授权力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简易办、承诺办。(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7. 规范网上办事。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各部门(单位)已建成的政务服务系统、移动端(含小程序等)应用,要抓紧做好与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 APP 深度融合,解决政务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多、重复注册等问题。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应用,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9. 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差评整改、反馈、监督体系和机制,确保差评整改、反馈率达到 100%。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校内容。(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 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一件事一次办为抓手,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以新生儿出生、就医、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企业准营、就业服务等高频事项为重点,协调多部门联办事项表单梳理和数据共享等工作,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要求,减少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县审批局,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区内通办的工作部署,设跨区域通办窗口,加强窗口人员配备,持续拓展跨省通办事项全覆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区内通办,市内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依法依规将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提供“24 小时不打烊服务;推动在村(社区)、园区、商场、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163”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面推广应用我的宁夏”APP,持续做优彭阳专区功能,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快各类高频电子证照在我的宁夏”APP移动端汇聚,在日常生产生活各领域实现亮证扫码等快捷应用。(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率。推广应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提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要统一使用自治区一网通办平合,全力提升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编制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要明确可容缺受理材料要件;明确对实施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后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监管内容等,统一向社会公布。(县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行审批服务专员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设立审批专员,及时与项目单位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开展上门服务,为项目单位提供业务咨询、政策指引、帮办代办等服务,全程负责重大投资项目从立项批复到竣工验收过程中所涉及的审批手续办理。(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全面推行延时预约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节假日不休息等延时、预约服务。编制延时预约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驻彭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政务服务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员,强化经费、人员、场地、设备、信息化保障,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政务服务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单位)按照主体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协调联动职责。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及时与自治区对口部门加强衔接,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协同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审批部门要将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各部门、乡镇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时进行工作进度、工作标准等方面的督查检查,必要时进行情况通报

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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