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3-00018
文号
彭政办发〔2023〕7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3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

彭政办发〔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将《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予以分解,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抓落实做好2023《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是做好全年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各乡镇、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清单,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抓落实。各乡镇、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化推进、清单化管理、任务化落实,倒排工期,节点推进。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及时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单位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分解中没有涉及的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

三、强化督查抓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将纳入全目标管理考核,各县级责任领导要牵头抓好分管领域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每季度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并分别于630日和1210日前向政府办书面报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并于年底组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附件: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清单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3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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