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2-00030
文号
彭政办发〔2022〕35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国税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4-26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综合治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政办发〔2022〕35号

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保险机构:

现将《彭阳县综合治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6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综合治费工作方案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3号令)文件精神,为强化全县综合治费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推动全县各部门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信息支撑、齐抓共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费体系,促进涉费信息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治费组织机构

(一)成立综合治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全县综合治费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长: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永贤   县财政局局长

马红军   县税务局局长

员:   县财政局副局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景德镇   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余昊东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常福礼   县水务局副局长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局长

马文智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维春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县中国人民银行彭阳支行副行长

对没有列入成员单位的部门,若在今后综合治费工作需要提供涉费信息的,则应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明确的工作职责向综合治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应数据,并纳入综合治费工作成员单位。

综合治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王永贤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县税务局局长马红军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综合治费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综合治费工作。负责综合治费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有关工作制度及办法;协调各部门研究涉费信息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的措施,其他需要综合治费领导小组研究的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和处理综合治费日常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涉费数据查找非税收入风险点,并将风险点推送至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大费源控管力度、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有效增加财政收入。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筹备和召开联席会议,落实、督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通报综合治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治费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综合治费相关制度要求,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涉费信息,全面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事项。

财政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管理,配合自然资源、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做好政府非税收入征收、退库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举报、投诉,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自然资源局:根据业务管理按月将审批文件、缴款通知书、合同或协议等传递税务部门,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做好非税收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根据业务管理按月将缴款通知书、费源信息等传递税务部门,做好非税收入系统互联互通信息采集。

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业务管理按月将缴款通知书、传递税务部门。

水务局:根据业务管理按月将审批文件、缴款通知书、合同或协议等传递税务部门,每月应将审批文件信息归集整理,并按月及时传递税务部门进行收入分析比对。

中国人民银行彭阳支行:负责审核非税收入预算科目、级次等入库信息,办理政府非税收入的划分、退库、更正等业务。    工会: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新成立工会审核确认名单,包括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残疾人就业年审,并按年度向税务部门提供年审清册。税务局:负责已划转非税收入的具体征收工作;负责对政策管理单位反馈的问题数据进行处理;配合各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欠缴义务人的催报催缴;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举报、投诉,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三、综合治费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实行全体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召集,也可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议,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政府副县长或财政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交流综合治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有关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其他参加人员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也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与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相关的部门单位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联络员制度实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协作机制联络员。成员单位相互之间应及时通报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工作的重大决定事项。各对口业务部门可随时沟通解决非税收入工作中的业务问题。

办文机制。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执行。需要正式行文的,在会议纪要的基础上形成联合文件。需要个别部门联合行文的由相关部门共同行文。

(五)应急机制。建立成员单位共同协商应急处置机制。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部门间开设应急处置绿色通道,商定应急处置工作对接方案,处理非税收入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非税收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六)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非税收入征收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凡是能够通过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应通过协调机制解决。

(七)联动机制。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提出问题的单位和涉及问题的单位都应在第一时间联动,提高联席会议协调议事效率。

(八)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相互开放涉及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相关数据和有关信息,进一步优化共享方式,畅通共享渠道,实现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相关数据和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

(九)保障机制。建立谁牵头谁主责、部门协同、统筹推进的共治格局,形成综合治费的强大合力。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彭阳县综合治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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