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宁党办〔2018〕77号)和县政府领导同志2022年度工作分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彭阳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若因工作职责调整,责任根据分工相应调整。
附件:彭阳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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