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1-00194
文号
彭政函〔2021〕75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15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彭阳县畜牧局等15户债权资产的函

彭政函〔2021〕75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贵公司《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告知函》(中长资宁﹝20214号),已收悉。彭阳县人民政府同意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彭阳县畜牧局等15户债权资产,由彭阳县农业农村局为承接主体与贵公司对接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复函。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110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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