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1-00095
文号
彭政发〔2021〕35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5-3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度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

彭政发〔2021〕35号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确保2021年度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彭阳县组织实施2021年度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共3800万元,原则上每村补助100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最终确定11个乡镇38个行政村实施2021年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其中白阳3个村(余沟、周沟、刘台);古城镇2个村(刘沟门、羊坊);王洼镇4个村(路寨、王洼、姚岔、邓岔);红河镇6个村(何塬、韩堡、黑牛沟、文沟、上王、什字);新集乡3个村(太寺、团结、新集);草庙乡8村(和谐、草庙、曹川、包山、牛湾、张街、丑畔、王岔);孟塬乡6个村(椿树岔、白杨庄、赵山庄、双树、何岘、高岔);冯庄乡1个村(茨湾);小岔乡2个村(米沟、柳湾);罗洼乡1个村(石沟);交岔乡2个村(关台、东洼)。

、目标任务

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可支配收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组织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财政局做好项目补助资金下达拨付和监管,指导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农业农村局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规划指导、制度建设、产业发展、技术推广、人才培训、政策宣传、财务(账务)指导等服务支撑审计局负责对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审计监督扶贫办负责争取各类扶贫项目支持,指导抓好落实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各乡镇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环评、林评等工作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做好相关项目审核备案等工作帮扶部门和驻村工作队要发挥职能优势,在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扶持村抓好项目实施,加强监督管理村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督促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强化业务培训。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农业农村、扶贫办要加大对实施项目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把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培训内容,推动乡村干部掌握政策、明晰工作思路、找准发展方向、落实项目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可组织乡村干部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到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地区考察学习,借鉴经验。

(三)总结示范推广。各乡镇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总结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经验做法,对做法得当、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并在全县示范推广;对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行政村取消扶持资格。

附件:《彭阳县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15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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