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1-00078
文号
彭政发〔2021〕23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4-16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通知

彭政发〔2021〕23号

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宁水保发20211)文件要求,现将自治区水利厅下达的2021年彭阳县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分解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紧盯防治任务,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工程督导巡查,制定详细进度计划,控制时间节点,强化落实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加快实施进度,并按要求每月及时上报工程进度信息,确保完成2021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防治任务。

附件:彭阳县2021年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分解表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14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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