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3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彭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主 任:何少庸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徐升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星明 县教体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孙有亮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霡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海文春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
赵锦华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金智 县科技局副局长
张彦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会云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晓勇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继科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任正坤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生勤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时彩武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兰正禧 县应急局副局长
虎志忠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立慧 县团委副书记
李维春 县残联副理事长
代建立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世权 县政府督学、固原市督学、自治区特约督教育导员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彭阳县教育督导方针政策;审议彭阳县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督促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教育职责;全面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聘任县级督学;发布全县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区、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韩星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世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原则上由接任者自动履行成员职责,所在单位需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并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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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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