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1/2019-00152
文号
红政函〔2019〕23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红河镇
责任部门
彭阳县红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6-2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红政函〔2019〕23号

县政协办:

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彭政协办发〔2019〕39号)和《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彭政协办发〔2019〕40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关工作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现就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议案情况及主要措施

红河镇共承办政协提案2件,加强乡镇集市乱停车辆的管理;加强农村“双隐、双争”现象的治理。目前已经全部办结。

1、“关于加强乡镇集市乱停车辆管理的建议”,我镇认真分析街道乱停乱摆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坚持源头治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街道道路乱停乱摆现象进行清理(累计8次),教育指导20余人次,发放整改通知书100余份,对营业农机修理的三处店面前乱停乱摆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在镇司法所门前安装违停抓拍摄像头1个;连同红河派出所在逢集市日、学校放假日加强车辆交通管理,指导车辆交通秩序,防止因乱停造成农贸市场、中小学校门前拥堵现象发生,树立和谐有序的乡村风貌。

2、“关于加强农村“双隐、双争”现象有效治理的提案”。一是严格筛查在民生项目实施中通过隐瞒个人家庭收入、隐瞒资产,从而争取到低保户和建档立卡户的现象。对发现的个例坚决收回扶贫、救助资金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指导,对拒绝缴纳违规所得的涉事人员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依法收回虚报冒领、涉农惠农、扶贫资金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二是完善社会救助家庭及监护人、赡养义务人家庭(不同户)经济状况核对制度。依托“民政云”系统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及其监护人、赡养义务人家庭从家庭资产(车、房、股票、基金等)、财政供养情况、银行存款及工商登记营业情况等方面全面核查,有效防止通过分户、隐瞒收入等方法“钻空子”现象;三是严格贫困户进入退出程序并做到每个环节有公示,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全过程透明化。对发现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村干部近亲属等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做脱贫不享受政策处理,并对违规享受的资金依法收回;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通过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集中宣讲、进户宣传、帮扶责任人教育引导等方式(开展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集中讲习17期、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向先进看齐,用身边事身边人引导全镇群众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不再争当低保户、贫困户。

二、存在问题

1、在加强乡镇集市乱停车辆管理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镇区街道无公共停车场,导致街道居民车辆无处停放,多数停在自家门前路边,外来车辆见空就停;二是街道部分群众存在被动应付检查情况,思想观念还有待提高。

2、在加强农村“双隐、双争”现象有效治理的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缺乏对未来发展的足够信心;二是宣传引导工作还不够扎实,部分群众对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认识不够清楚,存在怕脱贫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在加强乡镇集市乱停车辆管理方面: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将停车场建设项目纳入镇区街道美丽小城镇建设规划中,为解决乱停车现象提供基础设施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形成人人参与改善人居环境的良好局面;三是建立巡查整治工作机制,使巡查整治工作常态化。

在加强农村“双隐、双争”现象治理方面:一是依托我镇设施农业、畜牧养殖等优势产业,将群众附在产业链上,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发展和就业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二是通过未脱贫人口“双兜底”及“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方式提高贫困户收入,切实提升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三是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持续通过新时代农民讲习所、进户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以“互联网+脱贫”的宣传模式,通过“走进红河”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办好“网上讲习所”,唱响社会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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