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2/2019-0003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6-26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确立涉及交通运输方面提案办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确立涉及交通发展和建设领域的政协提案共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接到办理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 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办理机构,明确办理要求,并将办理情况向提案委员作了书面答复。目前,已办理完成提案1件,正在办理提案1件,无法办理提案1件。

二、办理情况

(一)已办理完成提案

第40号提案:高应广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各乡镇建立农村公路村道养护机制的提案》。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彭阳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乡镇配合、村级联动”的养护体系,有效落实县、乡、村三级养管责任。明确乡镇和交通部门养管职责,2018年9月将958.11公里等级村道移交各乡镇进行养护管理,并通过健全考核监管机制,按每年每公里2000元标准核拨养管经费,靠实了等级村道养管的责、权、利。各乡镇目前已组建成立乡村两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并确定1名分管领导包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安排养护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更为规范、更为顺畅,使“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得到有效落实。

(二)正在办理提案

第39号提案  杨剑等委员提出的《关于硬化红河镇韩堡村小湾组至新店组村道的提案》。我局经现场核查,该提案符合当地发展需求,并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已列入“五土”共改项目予以实施,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改善当地道路通行环境,满足广大群众出行条件。

(三)无法办理提案

第41号提案  蔺瑞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给上塬居民点通暖、安装路灯及通公交车的提案》。目前县城境内开通的1、2、3路公交车都处于亏损经营状态,县财政每年给予一定亏损补贴,但因上塬居民点常住人口较少,上座率太低,公交运行成本高,亏损严重,难以实行,目前不具备通公交车条件。

(给上塬居民点通暖、安装路灯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办理)

三、存在问题

我局对政协提案办理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由于受财力、物力等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办理工作与各位委员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协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督促指导,逐项认真进行办理,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争取将各位委员提出涉及交通运输方面的提案能够逐步得到有效解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助推农民脱贫致富,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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