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5001/2019-00068 | 文号 | 彭政办发〔2019〕28号 | 生成日期 | 2019-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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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彭阳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立人大代表议案12件、建议24件。为认真做好今年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式。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对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部门要充分认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度负责、对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规范办理
各承办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交办、承办、审核、答复、总结等工作程序和制度,逐步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承办部门办理的建议从交办之日起,应在9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订计划,逐步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和连续几年提出的同一问题,要认真解释,说明情况,取得代表的理解。各承办部门对建议的答复要有实际内容,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力戒空话、套话,避免答复流于形式。
三、突出重点,确保质量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对12件人大代表议案的办理,克服一切困难,保质保量完成。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分别报送县人大、政府。工作方案应包括对议案、建议案的情况分析,办理工作计划、拟采取的措施和办理要求以及初期成效等内容。同时,各承办部门要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本部门办理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认真研究,力求通过办理好一件议案、建议,集中解决好一批问题,推进一个方面的工作。
四、主动沟通,狠抓落实
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和创新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新机制。各承办部门要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查,强化措施,狠抓办理工作落实。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12件人大代表议案及部分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还将会同人大等有关工作机构进行重点督查,并将其作为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相关单位的综合考核,确保议案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
附件:1.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承办部门名单
2.复文格式
3.征询意见表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名单
一、人大代表议案12件
住建局(3件)
第1号 张晓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白阳镇任湾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议案”。
第2号 王克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古城镇建筑垃圾填埋场的议案”。
第3号 赵 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路寨村居民点附属配套工程的议案”。
教体局(1件)
第4号 郑小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红河镇街道新建全民健身中心的议案”。
交通局(3件)
第5号 马素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新集乡何山村部至后湾组及白河村部至阳洼里组道路的议案”。
第6号 张和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城阳乡沟圈村麦草渠至北塬村沟嘴道路的议案”。
第12号 海文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交岔乡关口村炭洼至东洼村王区道路的议案”。
农业农村局(1件)
第7号 李凤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孟塬乡何岘双树白杨庄五千亩高标准农田的议案”。
水务局(1件)
第8号 胡晓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和谐村实施沟头治理工程的议案”。
第11号 马继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罗洼乡罗洼村中水综合利用灌溉项目的议案”。
文广局(1件)
第9号 张生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缮冯庄乡璎珞宝塔的议案”。
发改局(1件)
第10号 王克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岔乡境内移动通讯基站建设的议案”。
二、人大代表建议24件
住建局(7件)
第1号 赵 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王洼镇环境整治及停车场项目的建议”;
第2号 张和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城阳乡长城村环境整治示范村的建议”;
第3号 张 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罗洼乡美丽小城镇的建议”;
第4号 王克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古城镇高庄居民点新建生态休闲公园的建议”;
第5号 张维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红河镇韩堡人居环境改善示范村的建议”;
第6号 赵 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王洼镇小城镇美化亮化绿化工程的建议”;
第7号 王克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红河村生态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建议”;
交通局(6件)
第8号 杨国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孟塬乡虎山庄村施坪组至城阳乡涝池村后山段道路的建议”;
第9号 刘小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孟塬乡白杨庄村西岔洼组漫水桥的建议”;
第10号 刘 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罗洼乡罗洼村上湾至后山公路的建议”;
第11号 马巧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红河镇宽坪村什字机井至什字张沟组道路硬化的建议”;
第12号 王克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新修耳城村至甘肃小堡条断头路的建议”;
第13号 赵世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草庙乡新洼村部至赵新庄路段铺设排水管网的建议”;
文广局(4件)
第14号 高文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孟塬乡三个窑地下党支部进行保护的建议”;
第15号 杨世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发孟塬乡三个窑驿站的建议”;
第16号 郭耀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孟塬乡草滩村古庄院和长征宿营地进行保护的建议”;
第17号 赵 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王洼镇群众文化广场项目的建议”;
就业局(2件)
第18号 王克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榆树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中心崖面砌筑及院内外硬化的建议”;
第19号 徐升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草庙乡劳务服务中心的建议”;
扶贫办(1件)
第20号 郑小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徐夏塬脱贫攻坚示范村的建议”;
公安局(1件)
第21号 马素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新集乡街道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及监控设备的建议”;
农业农村局(1件)
第22号 贾世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草庙乡和谐村安置户建设养殖暖棚的建议”;
民政局(1件)
第23号 张生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冯庄乡小寺村农耕休憩孝老院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金融局(1件)
第24号 王克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小岔乡街道设立金融服务网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