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贾文怀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培昌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岔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贵仁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磊同志任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应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城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所长;
张万政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阳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孟塬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海东同志任县公安局孟塬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所长职务;
弋浩同志任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副所长;
闫忠祥同志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红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马付平同志任县公安局王洼派出所副所长;
王宁同志任县公安局红河派出所副所长;
姚爱东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王洼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袁永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宁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余慧燕同志任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王树德同志任县司法局王洼司法所所长;
赵婧婧同志任县司法局红河司法所所长;
马丽同志任县司法局新集司法所所长;
邵梦妮同志任县司法局城阳司法所所长;
夏婧同志任县司法局孟塬司法所所长;
马勇同志任县司法局罗洼司法所所长;
马秀同志任县司法局交岔司法所所长;
免去李夏生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马宏福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李维勇同志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庞明同志县公安局孟塬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根据《彭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李磊、弋浩、马付平、王宁、余慧燕、李宁、王树德、赵婧婧、马丽、邵梦妮、夏婧、马勇、马秀1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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