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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何绍龙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5009/2021-00011
文号
彭政干字〔2021〕9号
生成日期
2021-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何绍龙同志挂职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为1年,挂职结束后所挂职务自行免除。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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