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5009/2021-00010 | 文号 | 彭政干字〔2021〕8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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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彭阳县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彭阳县人社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景德镇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正坤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党孝奇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慧芳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克勇同志任王洼产业园区综合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王继讲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据《彭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赵慧芳、王克勇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