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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彭阳县润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彭阳县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事宜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5001/2016-15349 文号 彭政发〔2016〕47号 生成日期 2016-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政府办

彭阳县润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硬任务,是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内容,也是未来一个时期中央及各地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经济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是彭阳县县推进“十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县项目所在地片区内居民多为低收入贫困家庭房屋大部分为土木、砖木结构的危房建筑,已不能满足居住的基本要求。该项目的建设,既能改善这部分居民的生活居住条件,也能有效解决彭阳县在生态移民、劳务移民及整村推进过程中移民群众的就地安置问题。

为推进该项目建设,经会议研究决定,在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授权彭阳县润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润彭公司)承担项目后续实施、运行等职能,并以润彭公司房产彭阳放权证县城发字第8806号)、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书(编号:彭阳县〔2016〕001号)》项下按年度纳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总价款等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担保物清单另附)。

 

 

                                       彭阳县县人民政府

                                       2016年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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