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1-00091
文号
彭爱卫办发〔2021〕11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28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关于开展 2021年第十个“爱国卫生日”活动的通知

彭爱卫办发〔2021〕11号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14号)、《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疫指办发〔2021〕246号)精神,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现就做好2021年第十个“爱国卫生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疫有我爱卫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至17:00

三、活动内容

(一)督导指导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关于“五要、七不”的原则进行消毒。一是重点督导指导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业等落实“门前三包”、垃圾密闭存放并日产日清以及消毒消杀。二是组织机关、社区(乡村)党员干部、卫生志愿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乡镇街道、村庄点环境卫生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消毒。三是督导指导居民小区、医学观察隔离点做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消毒和日产日清,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二)持续开展秋冬季病媒生物防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重点场所(单位)、街道社区做好排查工作。专群结合,群防群控,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科学开展病媒生物消杀,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把阻断传播途径,降低感染风险措施落到实处。

(三)持续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居民小区微信群、短信、公众号、宣传单、小喇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活动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近距离接触,避免人员密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2021年113日前将第十“爱国卫生日”活动通报(含图片、微视频资料)报爱卫办。

联系人:张乐乐   联系电话:7012610

电子邮箱:pyxawb2016@163.com

附件:彭阳县2021年“爱国卫生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彭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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