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5043/2022-0001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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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彭阳县公安局 | 责任部门 | 构选择 彭阳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机构名称:彭阳县公安局
机构性质:机 关
机构地址:彭阳县兴彭路32号
负 责 人:戴小维
联系方式:0954—7016210
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保卫工作。
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获取信息、制定政策服务。
4.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反恐怖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毒品案件、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政等有关事务;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组织、协调处置交通事故。
8.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开展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恐怖活动。
11.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12.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组织实施全局重大任务和警务保障工作。
15.组织开展同县外公安机关的交往和业务合作。
16.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派出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17.负责森林派出所公安业务。
18.负责公安法治建设。
19.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0.行政审批事项。
(1)集会游行示威的许可;
(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核发;
(3)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4)机动车检验;
(5)机动车报废审批;
(6)机动车登记许可;
(7)驾驶证许可;
(8)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许可;
(9)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0)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1)旅店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2)民用枪支配置许可;
(1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14)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15)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16)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公路运输许可。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
负责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政工监督室
负责党务、人事、机构编制管理、队伍政治教育等工作;做好全局民警劳资、警衔调整、立功受奖、技能培训、民警考核等各项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及思想政治方面的其他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4、法制大队
负责组织民警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做好民警普法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审核、执法考评等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好执法调研,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督促落实各项执法制度,健全执法机制;做好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做好本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5、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建立完善经侦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经济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管理、使用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经常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案件的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打击防范措施。
7、禁毒大队
负责侦破全县毒品犯罪案件,并做好报捕、移送起诉工作,协调跨市、县、区毒品案件的侦破;掌握本县吸、贩毒人员情况,做好吸毒人员登记工作,配合好强制戒毒和对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后的帮教工作;做好经常性的禁毒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禁吸、禁种、铲除工作;研究分析本县毒品犯罪的规律、特点,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打击防范措施;加强对易制毒药品犯罪的管理、检查等工作。
8、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商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9、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移送起诉、统计上报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在刑侦破案和指导基层防范工作中发挥作用;认真做好全局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政治案件、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拍照、绘图、痕迹物证提取、鉴定工作,参加案情分析。
10、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承担辖区内互联网情报侦查、舆情监测、执法巡查、有害信息处置、重点人员管控和舆情导控;开展公共上网场所、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管理等工作。
11、交通管理大队
认真做好全县交通安全宣传和公路巡逻工作,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收集汇总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参谋作用;依法查处交通违章、交通肇事案件,及时查处交通事故,打击公路犯罪活动;加强全县交通秩序的管理和公路巡逻,处置突发性事件;认真做好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员考核、管理教育等工作。
(二)监管机构
1、看守所
负责看管监所在押人员,确保看守所安全;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法制、政策教育,深挖犯罪;配合预审、起诉和审判工作;搞好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
2、拘留所
负责管理行政拘留人员,确保拘留所安全;加强对行政拘留人员的法制和政策教育;搞好行政拘留人员的劳动、生活、卫生。
3、强制隔离戒毒所
负责管理戒毒人员,确保戒毒所安全;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法制和政策教育;搞好戒毒人员的劳动、生活、医疗、卫生等。
(三)派出机构
白阳派出所、古城派出所、王洼派出所、红河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城阳派出所、草庙派出所、孟塬派出所、冯庄派出所、小岔派出所、交岔派出所、罗洼派出所、森林派出所。
主要职责:贯彻公安法规,对群众进行安全和法治宣传教育;管理户口,办理户口变动手续和居民身份证;对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和违禁品实施治安管理;执行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所处刑罚的考察、监督和管制;查处治安案件,适时开展社会治安整顿;参与查破刑事案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对重点地区和部位进行治安巡逻,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督察、指导辖区单位、社区(村)的群众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依法受理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食、药、环的案件工作。
领导信息: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
戴小维 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 宝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彦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贾文怀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培昌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贵仁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内设机构:彭阳县公安局设有局机关科室13个: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刑事侦查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交巡警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设有派出所13个:白阳派出所、红河派出所、王洼派出所、古城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城阳派出所、孟塬派出所、草庙派出所、冯庄派出所、森林派出所、交岔派出所、罗洼派出所、小岔派出所。
队伍基本情况:现有在职在编民警140人,工勤人员3名,事业编警务人员30名、辅警19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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