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县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序落实,参保人员逐年增长,社会保险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改善。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民生,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全面反映各项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成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险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充分发挥社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在方便群众、维护权益、接受监督、引导舆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27号)精神,现将彭阳县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7)予以公开。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
截止2017年底, 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30252人,其中: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1355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7433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11464人;失业保险6372人;基本医疗保险217816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16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7650人);工伤保险8048人;生育保险7264人。
二、各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6年,全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53.33元。2017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95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25元(依照2015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08.33元的60%确定),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385元,单位缴费比例19%、个人缴费比例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95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92元,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4133元,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高档次3000元/人.年,最低档次100元/人.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一档90元/人.年、二档250元/人.年、三档505元/人.年;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95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92元,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524元,平均缴费比例0.5%;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95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25元,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385元,缴费比例1%;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95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92元,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649元,平均缴费比例为0.3%。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0208.51万元,支出28345.58万元。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5569.52万元,基金总支出12383.35万元,累计结余7030.84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870.0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103.9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575.65万元、利息收入188.22、转移收入2.31万元;基金总支出4004.95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出116.19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3738.55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129.44万元、转移支出20.77万元;累计结余11851.21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4933.10万元;共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基金3377.99万元,其中,支付统筹基金872.53万元,个人账户2505.46万元。
4、城乡居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2675.42万元;共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7852.63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540.83万元,总支出137.09万元,累计结余663.12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230.90万元,总支出351.28万元,累计结余1703.62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388.65万元,总支出238.29万元,累计结余150.36万元 。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1、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止2017年底,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人员为5292人。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28.73元,调整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588.63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25257人。2017年1月1日起,自治区和县上分别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20元/人.月增加到135元/人.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47.80元/人.月。
2、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53715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大病138人次,住院226人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233577人次,门诊大病214人次,住院19560人次。
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24人,其中,一至四级伤残0人,五至十级伤残8人,认定为因工死亡的1人,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死亡0人,供养亲属15人。
4、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7年,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200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017年1月至12月 962元/月。
5、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县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69人次,总费用186.92万元,其中,生育医疗费用4.45万元、生育津贴182.47万元。
五、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止2017年底,全县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共5292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100%。2017年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100%。
六、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定点零售药店数量
截止2017年底,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22家,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52家。
七、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累计发卡制卡266877张,其中:城镇职工制发卡11458张,城乡居民制发卡225419张,激活率100%,社会保障卡发放率99%。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59项,应用率为58%。
八、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止2017年底,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3个,其中,县本级1个、乡镇级12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数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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