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史志办
2017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彭阳县史志办公室
2017年9月
一、思想建设考核(20分)
考核项目:
1、理论学习要有计划,明确学习范围内容和学习任务。
2、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笔记及心得。
3、史志工作条例学习。
4、学习十八大以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政策规定学习。
二、业务能力考核(70分)
考核项目:
1、《彭阳年鉴》《彭阳史志》编辑出版情况,资料收集,文字校对,业务对接。
2、 区市党史地方志部门业务交办情况。
3、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自评。
三、其他部门考核(10分)
一、统战民族宗教
学习贯彻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有学习资料和学习笔记;积极参加统战民族宗教相关各类活动。
二、政务公开考核
新媒体网络平台公开监督单位政务公开事项,落实有关会议记录事项。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定期开展自评自查,节假日值班落实情况,综治宣传月参与情况。
四、禁毒工作
学习禁毒知识,参加禁毒宣传教育,关注中国禁毒微信平台、宁夏禁毒微信平台、彭阳禁毒微微博情况。
五、说明
本考核细则结合史志办工作实际,参照《彭阳县2017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适应于彭阳县史志办所有干部职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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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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