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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全国异地补办居民身份证受理办证点及扩大受理范围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5043/2016-25338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10-14
公开方式 发布机构 彭阳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公安局

关于增加全国异地补办居民身份证受理办证点及扩大受理范围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治安(户政)支队、大队(中队、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积极推进我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三项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及要求,经报厅领导同意,治安总队于8月15日,在全区开展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及群众的需求,治安总队决定增加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补办受理办证点并扩大受理省份范围。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增加三个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补办受理办证点,撤销一个受理办证点

1、增加三个受理点: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新华街派出所、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北京中路派出所、银川市西夏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2、撤销银川市市民大厅公安窗口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办证点

二、扩大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省份

在原先受理的三个省的基础上,新增12个受理省份范围,具体省份如下:重庆、吉林省、福建省、安徽省、北京、天津、河南省、河北省、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辽宁省、海南省、陕西省、青海省。

三、开始受理时间

2016年10月24日

四、工作要求

1、银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协调所属县区做好三个受理办证点人员及设备的选调和准备工作,确保按期开展工作(工作方案及具体要求见2016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启用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的通知》)。

2、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治安户政部门负责审核外省(区)受理我区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的审核人员,每天做好信息的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

 

 

 

                            公安厅治安总队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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