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饮水安全状况

彭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开始蓄水调试

索引号 640425011/2017-38583 文号 第8期 生成日期 2017-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彭阳县污水处理厂2009年开工建设, 2010年6月建成投入运行,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0000m3/d,采用倒置A2/O悬挂链曝气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排放标准。自2015年11月起,由于设备老化及处理工艺落后等原因,污水处理厂主要出水指标日均值出现连续超标,经整改至2016年6月底实现达标排放,但出水水质依然不稳定。

  为切实推进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缓解茹河水质压力,彭阳县决定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排放标准。该项目由彭发改发〔2015〕350号文件批复立项,主要建设厌氧池、生化综合池、污泥贮池、粗细格栅、加药间、旋流沉砂池、污泥车及化验、在线监测等全套设备,项目概算总投资1439.9万元。截止6月13日厌氧池、生化池、旋流沉砂池、加药间、管线等基础设施全部完成,设备全部进厂,累计完成投资约1200万元,现已开始蓄水调试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调试及并网运行,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彻底减轻茹河水质污染压力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