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0/2022-00227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11
有效性
有效

东昂景苑南区建设项目3#住宅楼方案规划

为了充分发挥公众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的透明度,维护人民群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加强规划的批后管理,现将彭阳县东昂景苑南区建设项目3#住宅楼方案调整予以公示。

项目情况简介

东昂景苑南区于2022年7月25日拍得彭地(G)[2022-05]号地块,面积318平方米,为遗留换热站所在地块,现项目总用地面积25518平方米,按照规划设计条件≤1.7容积率。宁夏东昂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将3#住宅楼6+1层变更为7+1层,面积由4650平方米变更为5206平方米,变更后高度为23.95米,3#住宅楼与1#住宅楼之间的楼间距为35.32米。

建设单位:宁夏东昂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7011852

地    址:悦龙山新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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