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度闽宁协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政发〔2023〕55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闽宁协作就业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就创组办发〔2023〕20号)文件要求,通过村级上报、乡政府审核,交岔乡2023年区内转移就业补助资金人员共24名,共计165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2日(共10天),若对以下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乡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12317 0954-7810188
附件:1.交岔乡2023年区内转移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公示表
2.交岔乡2023年区外转移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公示表
交岔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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