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2022年度闽宁协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政发〔2022〕25号)、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彭阳县2022年消费帮扶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发改发〔2022〕61号)精神,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支持企业有效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县发展改革局组织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帮扶产品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供应商企业补贴资料进行了联合验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对验收通过的彭阳县引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固原红峰淀粉有限公司、彭阳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马云商贸有限公司、宁夏季稷丰农业有限公司、宁夏壹群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宁夏杏花岭牛羊肉有限责任公司补贴资金予以兑现。现将兑现的补贴资金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8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兑现企业和项目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举报(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举报电话:7014405。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发展改革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
附件:彭阳县2022年消费帮扶补贴项目奖补资金(第一批)汇总表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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