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4/2019-0000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统战部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宗教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1-2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宗教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彭阳县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第一部分 彭阳县民宗局概况

一、彭阳县民宗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对全县少数民族 、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

(三)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拟订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规定。

(五)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六)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

(七)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八)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九)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管理宗教界开展同国外、海外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办理涉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改成

彭阳县民宗局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民宗局本级预算,下设局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在职人员编制数5个,无下属机构。

彭阳县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见附件)

彭阳县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宗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7417.07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97417.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38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9593.33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99.18元、住房保障支出46144.56元。

二、关于民宗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宗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47419.07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1090767.58元减少243348.51元,减少22.31%。其中:

人员经费778597.0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84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必须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逐项说明,数据与单位上报财政局时部门预算系统数据一致。(办公费10000.00元,邮电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22000.00元,其他交通费3384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民宗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4500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3700000.00元,减少12.16%。主要用于民宗团结创建工作经费。

三、关于民宗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民宗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2778.4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708.40元,公务接待费2107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增加17710.3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9137.39元,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度车改,单位车辆只运行一个季度便交到平台,2017年因工作需要全年运行,2017年决算数(2018年预算数)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接待次数减少

四、关于民宗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0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

人员经费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必须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逐项说明,数据与单位上报财政局时部门预算系统数据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民宗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或减少)0.00元,增长0%。

五、关于民宗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民宗局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297417.07元,支出总预算1297417.07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97417.07元,占10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847419.07元,占65%;项目支出 450000元,占35%;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民宗局本级及所属1 个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84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60.00   元,增长0.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民宗局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宗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0元;其他资产价值   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0元;其他资产价值0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0元;其他资产价值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无重点项目绩效。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彭阳县民宗局为新分设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尚未调拨,故数值为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工资,稿费,其他聘用人员的劳务支出。

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反映按规定安排的宗教人士生活补助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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