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4/2019-0000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地震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地震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1-2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县地震应急预案和防震减灾工作规划、方案等,并抓好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及时核实上报地震异常前兆。

(四)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不断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五)加强地震应急管理,协调抓好地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和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模拟演练活动。

(六)负责震情信息传递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七)在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设计、施工前,就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向建设单位提出要求。

(八)指导全县乡(镇)部门(单位)和地震监测点的防震减灾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单位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说明: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彭阳县地震本级预算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预算属一级预算单位。

机构人员情况:设有地震事务综合办公室、地震监测值班室。属实行会计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

现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公务员4人。

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51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支出预算105.51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元、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支出3.80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元。

二、关于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05.51元,比2017年执行数113.94元增加-8.43元,增长-7.40 %。其中:

人员经费69.18元,比上年增加-9.28万元,增长-11.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5元、津贴补贴18.61元、奖金6.36元、社会保障缴费6.71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8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医疗费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住房公积金5.21元、采暖补贴2.54元、购房补贴0.9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公用经费6.3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0元、印刷费0.2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0.2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元0、差旅费0.2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90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元、其他交通费3.5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0元增加30.00元,增长3000%。主要包括地震事务工作经费30.00元。

三、关于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彭阳县地震局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53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7的执行数1.99万元相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精简节约。

三、关于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元0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 0  元,增长(下降)0  %。其中:

人员经费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元、津贴补贴0元、奖金0元、社会保障缴费0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医疗费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住房公积金0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公用经费 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元0、电费0元、邮电费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

必须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逐项说明,数据与单位上报财政局时部门预算系统数据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0    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 0  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四、关于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05.51元,2017年执行数113.94万元减少8.43万元,下降7.40%支出总预算105.51,比2017年执行数109.85万元减少4.34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  0元,占0%;财政拨款收入   105.51元,占 100%;事业收入  0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元,占 0%;其他收入 0元,占 0 %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75.51元,占71.57%;项目支出30.00元,占28.4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元,占 0%;上缴上级支出  0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元,占 0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彭阳县地震局本级属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33元,2017年预算31.39相比较,增4.94万元,增长15.73 0 %

彭阳县地震局为所属单位名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彭阳县地震局政府采购预算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彭阳县地震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 0平方米,价值  0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  0元;车辆 1 辆,价值14.20元;办公家具价值7.43元;其他资产价值9.27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0平方米,价值  0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   1 辆,价值14.20元;办公家具价值7.43元;其他资产价值9.27元。

所属单位房屋  0平方米,价值 0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 0元;车辆 1辆,价值14.20元;办公家具价值7.43元;其他资产价值9.27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彭阳县地震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018年彭阳县地震局无重点项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彭阳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基本工资: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是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级别薪级工资。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资产:是指部门除过公务车辆、家具用具类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电气设备、通用设备及软件、专用设备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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