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9/2019-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党校
责任部门
彭阳县党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1-22
有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 2018年部门预算公示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是,大力开展政策理论宣讲活动,多层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培训,加强调查研究,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积极发挥党校在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

2、机构人员情况

2017年编制15人,本单位年末共有在职职工1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彭阳县党校部门预算包括:党校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部门有办公室,教务室、教研室、培训室。

彭阳县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彭阳县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彭阳县党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57791.33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7791.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教育支出222679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132.5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135.33元、住房保障支出144729.48元。

二、关于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彭党校2018年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557791.33元,比2017年执行数2845338.62元减少287547.29元,降低10.1 %。减少原因:党校事业收入未做入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执行数中包括行政事业收入。

其中:人员经费2428231.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2474.00元、津贴补贴762232.00、奖金52498.00、社会保障缴费6030.4、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1215.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486.3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缴费96486.32、公务员医疗补助36182.37、住房公积金144729.4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3460、离休费、退休费6000、抚恤金、生活补助8970、医疗费1466.64、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9560元,主要包括:、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3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4600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00、其他交通费52560

必须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逐项说明,数据与单位上报财政局时部门预算系统数据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彭阳县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专项业务经费。2017年执行数据一致。

三、关于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彭阳县委员会党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7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9万元,公务接待费    3.4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项目;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履行车改制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执行车改,车辆统一管理,申请调配使用;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四、彭阳县党校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彭阳县党校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彭阳县党校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2857791.33元,支出总预算2857791.33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57791.33元,占100  %。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699518.53元增加158272.8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新录人员增加,工资正常晋升,按规定工资普调。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2557791.33元,占89.50 %;比2017年执行数2545338.62元增加12452.71元增加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新录人员增加,工资正常晋升,按规定工资普调。项目支出300000.00 元,占10.5%。与2017年执行数300000.00元增加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彭阳县党校本级所属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57791.33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9422.33元,增长18.1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新录人员增加,工资正常晋升,按规定工资普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彭阳县党校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车辆1辆,价值195,392.00 其他资产价值457,830.00元。本级部门为车辆1辆,价值195,392.00 其他资产价值457,830.00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党校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党校无重点项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中的其他资产:除房屋、土地、车辆以外的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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