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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出租房屋吸毒案

发表日期:2016-12-01作者: 来源:彭阳县公安局交岔派出所

09.24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出租房屋吸毒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彭公(交岔)行罚决字[2016]第164号 彭公(交岔)社戒决 字[2016]第2号
案件名称:  09.24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出租房屋吸毒案
处罚类别:  社区戒毒
处罚事由:  吸食毒品冰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龙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42**************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社区戒毒三年
处罚生效期:  2016-09-28
处罚截止期:  2016-10-28
处罚机关:  彭阳县公安局交岔派出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640425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6-11-28 16:26:2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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