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彭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和在黄河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力推动中央、区、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决扛起责任担当。制定《2019—2023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两次视察宁夏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均超过40余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推进环保工作,现场督办解决大气、水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110余个,并将生态环保纳入年终效能目标考核,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二、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把中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发展任务,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长效整改。截至目前,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反馈的24个问题和27件转办件已全部办结销号。2020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期间转办件9件,已全部办结销号。2021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2个,目前完成整改11个,完成率91.7%。
三、依法铁腕治污,全面打响“三大攻坚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全力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县城集中供热锅炉环保设施改造等一大批大气治理项目落地实施,累计淘汰燃煤锅炉62台259.3蒸吨,县城建成区实现清零目标。完成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美丽茹河建设和县城集污管网改造及雨污分流项目,综合治理茹河县境段35公里。制定《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4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引进煤矸石加工再利用企业1家,建成生物有机肥制造企业2家、固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8个,全县农药利用率达40.5%,残膜回收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5%以上,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水平大幅提升。
四、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加强执法力度。深刻汲取祁连山、秦岭北麓生态破坏和贺兰山、六盘山等区内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的经验教训,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8次,专项执法145次,检查企业676家次,罚款350多万元,责令停产整治企业4家。化解群众环保投诉30起,有效遏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化解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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