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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调研集体林地 “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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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11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领导调研彭阳县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政府副县长朱红社,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局负责人,县林改办业务人员和集体林权流转主体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为全面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彭阳县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狠抓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宣传动员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工作落地见效截止2018年底,全县已发放《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4本流转林地面积3205.2亩,涉及流出林地户64户流入林地主要用于发展林下养蜂、林下养鸡、林下药材种植和生产优质红梅杏。2019计划完成流转面积6000亩,发放《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5本,出台《彭阳县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并对改革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调研人员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详细听取了彭阳县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及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改革试点中取得的成果、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林权登记管理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等情况汇报,对彭阳县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彭阳县在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中,部门乡镇能够通力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工作扎实有效,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分类实施,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二要正确认识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标准答案,只要有利于森林资源增长、不改变林地属性、不破坏森林资源都可以大胆的去试;三要树立建设森林彭阳的概念,加大针叶树的造林比例,使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实现森林更替。

调研人员还深入古城镇任河干部义务植树点、罗山森林抚育点,白阳镇大草湾流域、王洼镇马掌流域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降雨量400mm以上区域造林绿化点和红河镇东昂“四个一”产业园区、常沟庭院苹果示范点、城阳乡优质苹果嫁接育苗点2019年春季林业生产和“四个一”林草产业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通过督查检查,对我县今年春季林业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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