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彭阳县公安交巡警大队民警在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查获1起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8时许,大队城区巡逻中队在县城各路段巡逻至栖凤大街三泰街路口200米处时,发现一辆白色“丰田”轿车悬挂宁DAB376号牌,形迹可疑,民警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细查后发现,该车悬挂的宁DAB376号车牌为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民警还在其车上发现了另外一副陕西籍号牌,驾驶员见违法行为露馅后,拿出了机动车行驶证向民警承认了陕西籍车牌才是该车的真正号牌,而宁DAB376号牌为伪造的。民警当即扣留了机动车,并将杨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相关规定,大队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收缴其伪造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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