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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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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彭阳县委、政府严格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利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彭阳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彭阳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和乡镇联动会议,讨论工作细节,把握政策界限,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合力整治工作格局。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一棚一登记、一园一档案的工作要求,把设施农业园区作为大棚房问题清理排查重点,对全县所有设施农业大棚进行了普查登记,对占地5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园区进行了建档立卡,对占地200亩以上并配套一定规模附属设施的园区进行了重点排查,确保了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清理排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三是把握政策界限,分类区分界定经逐一排查,全县现保存设施大棚764214646所有设施农业园区附属设施均未超标,且全部服务于园区生产,不存在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三类违法违规建设的大棚房问题。四是完善土地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全县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理,建立完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切实加强设施农业园区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对投产设施进一步巩固提升,提质增效,对已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废弃设施和虽未超标但已失去使用价值的附属设施及时清理还田,充分发挥耕地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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