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阳县按照区、市“蓝天、碧水、净土”三项行动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精神,以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为核心,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以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推进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上水平。通过重点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状况稳定,部分指标稳中向好发展。1—11月,茹河沟圈国控考核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90.9%,县城空气自动站监测有效天数333天,其中优良天数311天,优良天数占比93.4%。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彭阳县古城高庄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项目、县城集中供热西热源厂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治理、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等,详细了解了彭阳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深入古城镇高庄村部分农户家中,查看了农户的饮水、供暖、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情况。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彭阳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彭阳县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要求彭阳县继续下大力气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污染源,对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的事项要紧盯不放,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守住彭阳的蓝天绿水青山。加快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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