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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坟迁移公告

来源: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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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矿井水处理能力,实现矿井水达标排放,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监管需要和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彭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矿区井水处理系统扩容项目建设范围内集体土地依法征收。目前王洼镇北洼村集体土地有一座坟墓无人认领。涉及地点为:彭阳县王洼镇北洼村后沟组(固王铁路南侧20米,郭鹏退耕土地西侧地头)。为推进该工程项目建设,现就有关坟墓搬迁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坟墓相关权利人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王洼镇北洼村民委员会登记确认并办理迁坟相关事宜。

二、逾期未申请搬迁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处理,由相关单位搬迁。

特此公告。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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