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固定资产集中进行清理、核查,部分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破损严重,无法正常使用,达到报废标准。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予以报废。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总价值56637.77元,其中办公桌19张、会议椅15把,共38900元,柜子11个10130元,沙发3套、床2张、洗衣机1个和热水壶1个共7607.77元。
附件:1.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废资产清单
2.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废资产照片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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