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我县事业单位拟聘用的1名工作人员予以公示(因怀孕延迟体检补检合格),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来信来访、打电话等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来信请寄: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756500,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396。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所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将取消被举报人聘用资格。
附件:2021年彭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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