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共享单车有序发展与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彭阳县拟于2022年6月29日组织召开彭阳县关于引进共享单车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共49人。出租车行业代表4名,公交车行业代表2名,社区群众代表20名,县人大代表3名,县政协委员3名,行政事业单位代表10名,共享单车企业代表2名,企业代表5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
三、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的方式
(一)由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聘请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需现场报名(地点: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不接受电话报名、网络报名。如报名人数较多,将按上述名额随机选择代表参加听证会。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的,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特此公告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 6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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