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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租房小区住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按照《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合同约定,对到期未及时续缴租金的公租房承租人,务必于2022年6月10日前到彭阳县房管所一楼大厅办理缴费手续。对逾期拒不缴费者,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收缴租金并收回公租房,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单位联系电话:0954—7011916。
特此通知!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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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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