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让宪法和民法典走入百姓生活,让法治精神厚植人心,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由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宁夏法治报社承办开展“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活动。根据区市安排,现面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征集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
一、作品要求
(一)内容:
1.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 法治正能量,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2.聚焦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地位作用、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讲述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相关内容,重点展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法律故事。
(二)形式:
1.文字作品类 作品体裁:文字作品,包括古体诗词、现代诗歌、散文、对联、三句半等。文字作品字数在800字以内。
2.摄影、书法、绘画类 摄影作品,可以拍摄人物、事件、场景,可以是单张摄影照片,也可以是一组(最多不超过4张)有关联的照片(不得用会议照片),并备注简短的文字说明,摄影作品文件格式为 JPG 格式,大小为 1MB~5MB,像素高度清晰,无水印。书法、绘画作品无格式要求限制。
3.微视频、微电影类
(1)作品形式:抖音、vlog;讲述片;动画、快闪视频、纪录片、宣传片;微电影。
(2)作品时长:抖音、vlog 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讲述片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动画、快闪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纪录片、宣传片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微电影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作品超时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二、活动安排
1.申报(即日起至12月4日)。各参加活动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收集报送参赛作品。报送截止后,承办方统计报送作品数量,确定有效参赛作品。
2.评审(12月5日至12月10日)。承办方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
3.宣传展播:11月中旬起,宁夏法治报社将通过报纸及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活动预热宣传,随后择优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推送。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选出一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根据参赛作品最终结果确定)。
四、活动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活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遴选高质量作品报送。参赛单位和个人于12月4日前,标注作品文件名格式:姓名+单位+作品名称,将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参赛作品统计表(附件2)及作品报送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54-7012872,投稿电子邮箱:pyxwyfzxb2019@163.com。
2.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注其来源。承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承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3.参赛作品需为2019年之后拍摄,每个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简介。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宪法元素,体现宪法精神。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附件:1、《参赛作品报名表》
2、《参赛作品统计表》
彭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代章)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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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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