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2020年度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彭扶开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依据《彭阳服饰加工建设项目框架协议》第二项第6条“甲方积极协调闽宁对口帮扶资金对企业厂房及暖气费予以补助,最多补助两年”的款项。给予宁夏名衣汇服饰有限公司2020年度厂房租赁费补贴共计3344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16日-11月22日。公示七天。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954-7011786。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将兑付补贴资金。
彭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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