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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0号)

来源:彭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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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提示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群众关注青岛市发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9月27日以来,自山东省青岛市来(返)彭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乡镇社区(村组)和单位登记报备,并提供到彭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或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所属乡镇社区(村组)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与青岛来(返)彭人员有过接触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观察。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乡镇、社区(村组)要继续落实好“四包一”工作措施,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青岛地区来(返)彭人员追溯排查,在48小时内实现排查全覆盖,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并上报,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核酸检测,视检测结果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各疫情防控查验点要密切关注从山东青岛来(返)彭人员的行程轨迹,做好验码、测温、登记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登记上报,对来自风险点的来(返)彭人员一律进行隔离流调,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视核酸检测结果采取后续相应管控措施。各酒店、宾馆、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彭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验码、测温、登记工作,发现青岛市来(返)彭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组)和公安机关报告。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测,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登记上报。

三、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青岛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乡镇社区(村组)、单位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村组)、单位报告抵达日期,从青岛市返彭后,应主动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农贸水产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冷链物流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定期开展清洁消毒,工作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五、入境人员、进出口冷冻食品接触人员是近期我国发现疫情的重点风险群体,建议此两类人员或在接触此两类人员后14天内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的防护措施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随着秋冬季到来,各类呼吸道疾病高发,其他呼吸道疾病和新冠肺炎疫情易叠加,将会给防控工作带来更大挑战,广大群众要时刻提高防控意识,尤其是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及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性疾病人群,要加强自身健康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家庭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等良好行为习惯;学习掌握正规途径发布的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特此公告。



彭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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