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彭阳县百泉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以上70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上述企业对该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权利。
附:2020年拟吊销企业名单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