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2019〕2号),经创业人员申报,县就创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拟对刘娜等3人发放创业补贴3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月15日—21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若反映的问题调查属实,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补贴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为:0954-7012054;0954-7015282。
附件:拟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申领花名表
彭阳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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