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费和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彭政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疫情期间受赠物资及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自2020年2月9日至3月24日我局受赠医用物资折价425457元,食用生活物资折价13788元,共计439245元,其中个体4人捐赠物资折价25165元,企业18家捐赠物资折价414080元。
监督电话:
彭阳县财政局:0954-7013772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0954-7012516
附件:彭阳县教体局疫情防控接收捐赠物资使用情况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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